2013年关税实施方案
《一、关税调整概览》
近期,关税政策进行了一系列重要的调整,涉及到进口、出口以及税则税目的变动。这些调整不仅关乎国家经济的大局,也与企业、民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在进口方面,最惠国税率的调整引起了广泛关注。对于10个非全税目信息技术产品,维持原税率,并由海关进行严格核查管理。对于小麦等8类47个税目商品,继续实施关税配额管理。其中,配额外进口的棉花将面临滑准税,其公式参数有所调整;而尿素等三种化肥的配额税率定为1%。对感光材料等47种商品维持从量税或复合税,其中5种感光材料的税率形式改为从价税。
暂定税率的调整中,有784项进口商品实施了低于最惠国税率的暂定税率。新增及降税的商品主要包括五大类:旨在改善民生医疗的用品,如婴幼儿奶粉、心脏起搏器;推动装备制造及新兴产业的设备,如电动汽车零部件;助力环保及能源资源的商品,如船舶过滤器、钨铁;与农业相关的产品,如紫苜蓿、饲料设备;以及支持纺织行业的商品,如亚麻短纤。
协定税率的调整则侧重于与特定国家或地区的贸易协定。例如,对原产于韩国、印度等国的1875个税目实施亚太贸易协定税率;对东盟国家、智利、巴基斯坦等已签署自贸协定的国家/地区的商品实施优惠税率,其中部分税率进一步下调;甚至对港澳地区的符合条件商品实施零关税。
在出口方面,对铬铁等商品实施了暂定税率,同时对部分化肥征收了特别出口关税。煤炭、原油、化肥等依旧征收出口关税,其中化肥的淡季税率适用时间得到延长,计征方式也有所调整,部分改为从量税。
税则税目也进行了调整,总数增至8238个。《进出口税则》以及《海关统计商品目录》等文件也同步更新。
还有一个值得关注的事项是,对40个最不发达国家的部分商品实施了特惠税率。海关总署还发布了配套商品归类及申报要求,以更好地服务于进出口贸易。
这些关税调整旨在更好地适应全球经济形势,促进贸易平衡,为国家的长远发展铺平道路。也为企业和民众提供了更多机遇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