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生产流通政策
强化药品生产至使用全链条治理,确保药品安全与可及性
一、深化生产环节质量监管
在新药审批方面,我们坚持以临床价值为导向,对仿制药则严格对标原研药的质量疗效标准。对于临床急需的药品和短缺药物,我们特设快速审批通道,以满足迫切的临床需求。针对罕见病、儿童用药等特殊情况,我们实行分类审评,并在必要时对重大疾病所需的专利药物实施强制许可。我们积极推动已上市仿制药的一致性评价,通过评价的药品将被纳入医保支付标准并优先采购,而未通过评价的将逐渐被市场淘汰。我们鼓励企业开展生物等效性试验备案,并欢迎科研机构参与评价工作,共同提升仿制药的质量。
二、流通环节的规范化管理
为确保药品流通环节的透明与规范,我们建立了省、市、县三级的联动监管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检查并上报工作进展。我们深化“三医”(医疗、医药、医保)协同治理,共同推进药品追溯体系的构建,与医保部门合作完善全链条的可追溯机制。对于流通秩序,我们全面推行“两票制”,以减少中间环节,严厉打击挂靠经营、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努力净化市场环境。跨部门协作也得以加强,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公开典型案例以起到警示作用。
三、使用环节的安全保障
在药品使用环节,我们推动医院药房的标准化建设,强化药品使用环节的质量监管,尤其加强对基层用药安全的监管。我们重视执业药师的作用,提升其在合理用药指导和公众健康服务中的专业价值。
四、综合保障措施
在配套保障方面,我们优化药品集采政策,健全价格形成机制,并制定创新药目录以提高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严格监管医保基金的使用,确保资金真正用于提升人民的健康福祉。我们建立短缺药品的监测预警机制,保障基层用药的供应,并通过“监管+协管”的信息传递网络完善长效风险防控。
我们通过全链条的协同治理,从生产质量提升、流通秩序优化、使用安全强化三大维度综合施策,旨在确保药品的安全与可及性,为公众的健康福祉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