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超市买250斤过期大米索赔被打 超市买到过期食品怎么处理
【新闻深度报道】超市购物惊现过期大米,女子维权遭遇暴力事件
在超市购物,最担心的就是买到问题商品。最近,重庆渝中区的冯女士却遭遇了这样的尴尬情况。她在九龙坡的一家超市购买了整整250斤的大米,付款后尚未走出超市,便发现所购大米竟然已经过期。面对这样的情形,冯女士要求十倍赔偿。这却引发了一场意料之外的冲突。超市负责人到场后,一名男子竟然拿着铁锹出现,对冯女士及其同伴进行暴力对待。
此事件不仅令人震惊,也引发了公众对于超市商品质量及消费者权益的深思。面对超市买到过期食品的情况,消费者应该如何应对呢?
如果消费者在超市购买到过期食品,应该坚决向经营者或者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根据相关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对于那些不足一千元的赔偿,标准规定为一千元。
消费者在超市购物后并不能马上无理由退货退款。如果商品存在问题和瑕疵,消费者可以与超市进行协商处理。值得注意的是,七天内无理由退货的政策主要是针对网购商品。
超市作为经营主体,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具有明确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消费者在接受商品后的一定时间内,如果发现商品存在瑕疵并发生争议,经营者需要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作为消费者,我们有必要了解超市是可以开发票的。经主管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不仅可以作为企业、个人等消费者进行账务处理的合法凭证,也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工具。消费者购物时应该主动索取发票,以备不时之需。
消费者在超市购物时应当保持警惕,遇到问题商品要勇敢维权。超市也应该加强自我管理,确保货架上的商品质量,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只有这样,才能共同构建一个公平、和谐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