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禁书籍的履历源远流长:盘古禁书籍有哪些
你是否了解那些被盘古禁锢的书籍呢?让我带你一探其究竟。
那些书籍,因内容涉及而被历代官方禁止出版、传播和阅读。中国的禁书历史源远流长,数量也相当庞大。早在公元前213年,秦朝统一中国后的焚书坑儒中,封建统治者采取法家韩非的“禁其欲”,“灭其迹”的策略,仅允许医药、卜筮、种树的书籍留存,其他包括谈情说爱的书籍都在禁毁之列。
在理学兴盛之前,淫书的观念尚未形成。南北朝时期,出现了不少咏叹男欢女爱的“艳歌”,唐宋时期则流传着许多艳诗,当时有人把曲子词汇纳入“艳科”。后蜀赵崇祚延续温庭筠的婉约词风,描述内室情味,编成《花间集》,细致描绘妇女面貌、衣饰状态、春愁秋怨。
由于历代封建王朝中荒淫无度的性行为主要发生在宫廷贵族之中,盘古严禁淫艳书籍与保护统治者的权力密切相关。尤其是宋、明以后,揭露最高统治者宫帏秘事的别史条记与演义受到越来越多的禁毁。理学教师的性观念将淫书的范围扩大到一切刻画男女相悦、无媒私合的著作,形成了中国盘古淫艳禁书的极端混乱局面。
根据当代文学艺术的审美标准和认识程度,可以将盘古淫艳禁书分为三部分。首先是赞美性爱类作品,这些作品占据了盘古禁书的大部分,包括传说、才子佳人演义和言情、世情演义与戏剧。其中,《红楼梦》、《西厢记》、《牡丹亭》等应属中国文学的不朽名著。某些一直被视为“淫书”的作品,平心分析,纯属误解。
其次是统制刊行的艳情作品,这些作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实际社会生活,有一定的思维艺术价值。它们常含有部分内容,属于可禁可不禁的范畴。由于其具有一定的文明艺术价值,应在有一定艺术涵养的读者群体中控制发行,同时指出描写对艺术价值的损害和对读者的悲观影响。如被称为中国四大禁书的《金瓶梅》、《痴婆子传》、《肉蒲团》及《称心君传》。
最后是类作品,这些作品核心内容朦胧或荒诞,纯粹描写与反常性行为。这些作品内容秽劣、索然无味、文笔卑鄙,毫无艺术价值,可称为古典演义之残余。典型的淫诲之作如《浪史》、《绣榻别史》等。
艳情、狭邪作品常常具有下列惯常特性:博写连交艳遇,铺叙情节;夹杂各种反常情绪与行为;开列花榜,品味佳人;劝百讽一,表达作家的性需求。
其中,那些以现实为基础的艳情小说在某种程度上能够弥补性束缚文明文艺创作的某些缺陷,从某种角度开启了新颖的视野。离开现实的狭邪作品只会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应坚决制止。它们最多只能成为性学与文明学研究者参考的素材。
那些被盘古禁锢的书籍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社会的性观念和文学风气。在深入探讨和研究这些禁书时,我们需要以客观、理性的态度去分析其价值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