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牛场内潜伏奥妙没有养牛只养鸟 警察上门查探

民俗节日 2025-05-20 00:58www.nygn.cn民俗节日

广西养牛场内隐藏奥秘,警方揭开真相,成功拯救上千只野生鸟类

近日,广西桂林警方接到举报线索,有人在兴安县湘漓镇江口村委某养牛场内养殖野生鸟类。接到指令后,警方迅速出动,现场调查发现该养牛场内有多间房屋内养殖着大量鸟类动物,数量高达约一千只。养牛场的负责人张某承认,他在此非法捕鸟并养殖,意图出售。警方立即采取行动,查获了非法养殖的野生鸟类窝点。

经过现场盘点和鉴定,警方发现养殖的野生鸟类活体共有1790只。其中,栗鹀有1713只,黄胸鹀有77只。这两种鸟类均属于国家维护的“三有”动物,具有很高的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警方及时介入,将这些珍贵的野生鸟类全部放飞大自然,让它们重新回到了属于它们的自由天地。对于死体鸟类进行了野外焚烧掩埋处理。

养牛场的负责人张某因涉嫌非法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侦办中。警方还向公众普及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三有”动物指的是具有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非法罪是指违反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的行为。本案中涉及的栗鹀和黄胸鹀都属于重要的野生动物保护对象。警方呼吁公众保护野生动物,共同维护生态平衡。此次事件也提醒人们要增强法律意识,切勿因个人私欲而损害生态环境和公共利益。同时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安全稳定。依据《最高群众法院关于审理损害野生动物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的规定,非法野生动物数量达到二十只以上,将被视为情节严重。这一法律条款的出台,彰显了我国对于野生动物保护的高度重视和坚决态度。

《中华群众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也明确提出,对于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必须持有驯养繁殖许可证。对于那些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驯养繁殖活动,必须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备案。

亲爱的朋友们,动物是人类忠实的伙伴,我们人类也是动物信任的共同伴侣。每一个生命都承载着大自然的恩赐,每一个野生动物都是生态链上不可或缺的一环。尊重自然,保护野生动物,是我们每一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在宁静的灵川之地,我们更应当时刻铭记这些法规的深意,不仅要让保护野生动物的观念深入人心,更要付诸实践。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遵守法律法规,共同守护我们的生态环境,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

让我们携手共进,尊重每一种生命,珍视每一片绿意,为了我们共同的未来,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让野生动物在大自然的怀抱中自由生长。这不仅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信仰,一种对大自然的敬畏和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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